图一己之便损坏公共交通设施澧县一男人被行政拘留
(通讯员 唐立君 杨渊)近来,澧县公安局澧西派出所抄获一同成心损毁公私资产案子。9月1日上午,澧县公安局澧西派出所接县公路局作业人员报警,称该局在澧西新庙村207国道境内与八支交汇处公路中心放置的交通警示桩被人歹意损坏。
接到报警后,民警当即打开查询,经过调取现场监控视频,确定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人系邻近乡民史某。经相关作业,当天17时,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人史某到澧西派出所投案自首。
据史某告知,因不满交通警示桩阻止其日常骑车通行,8月31日下午,史某暂时起意从家中步行至此,用“脚踢”的方法将5根交通警示桩损坏并丢掉在邻近。
现在,史某(男,64岁,澧西大街办)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,该案正在进一步处理傍边。